采购原则

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

1. 商业信息保密原则

  1. 不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罗卜皮的商业秘密。
  2. 不得刺探与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 未经罗卜皮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其商业秘密。

2. 禁止关联交易,供应商应向罗卜皮主动申报关联关系

  1. 主动申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发生关联交易行为。供应商不得与罗卜皮员工或其亲属共同成立公司或允许罗卜皮员工或其亲属参股供应商公司,使罗卜皮员工或其亲属从供应商处获取不正当利益。
  2. 供应商承诺在参与项目投标时,主动申报与参与投标的其他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得与其他主体串通投标报价或从事其他损害罗卜皮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3. 关联供应商定义:
    1. 罗卜皮现职员工是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
    2. 罗卜皮现职员工,在供应商兼任职务;
    3. 罗卜皮现职员工的主要亲属,是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
    4. 罗卜皮现职员工的主要亲属,在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
    5. 前罗卜皮员工,从罗卜皮离职后成为供应商的直接投资者以及到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主要亲属:指配偶和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兄弟姐妹,及以上人员的配偶。)

3. 禁止外发加工

未经罗卜皮书面批准同意,严禁私自将物料或工序外发加工。

4. 严禁贿赂罗卜皮员工或配合罗卜皮员工索贿

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1. 以任何形式馈赠“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和“通讯器材、交通工具、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
  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组织甲方人员参加以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高消费娱乐、以旅游为目的在风景区召开的会议。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的除外。
  3. 利用代理商贿赂甲方人员。
  4.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贿赂的行为。
  5. 支持诚信廉洁建设,若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有索贿行为,必须拒绝,并向主管部门投诉。

5. 杜绝商业欺诈

  1. 不得将明知不符合物料或产品技术规格的物料、面料、部件提供给罗卜皮且事先不予告知。
  2. 不得向罗卜皮推广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不符合罗卜皮发展目标的物料且事先不予告知。
  3. 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